2015年10月16日,商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某某违法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确保了商洛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商州区沙河子镇郭村村民郭某某未经批准私自在商丹工业园区规划控制区内修建房屋,该违法建筑直接影响了商洛市重点招商引资电动客车项目建设的推进。该项目总投资15亿元,年产值200亿元,对拉动商洛经济,带动就业实现陕南突破发展意义重大,各级领导和全社会都高度关注项目建设进度。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对郭某某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责令郭某某拆除违法修建房屋。被处罚人郭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未自觉履行。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郭某某在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沙河子土管所死亡。郭某某死亡后家属多次到省市区有关部门缠访闹访,致使该案执行进入困境,面对困难商州区法院干警知难而上,副院长薛宏炜和执行局长王健亲自带领执行干警多次深入商丹工业园区及被执行人所在村组了解相关情况,一方面积极会同沙河子镇的领导反复作被执行人郭某某亲属的思想疏导和安抚工作;一方面积极制定执行预案做好强制拆除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商州区法院执行干警的细致工作和不懈努力下,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的影响下,被执行人郭某某亲属与沙河子镇政府达成安置补偿协议。郭某某亲属配合法院拆除了违章建筑,该案的执行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确保了市级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