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东斌担任审判长,在商洛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校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庆忠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妇联、团员代表应邀旁听庭审,并与合议庭组成人员进行座谈。商洛市教育系统30余名教师代表,商洛中学400余名学生旁听案件审理。
起诉书指控,山阳县城区三中九年级九班女生刘某和马某因琐事闹矛盾,双方分别纠集社会青年及山阳中学在校学生在三中校门外发生争执,被告人雷?摹⑼趵佟⒄徘康热硕月?常ū缓θ耍┙?信勾蚝蟊蝗翱??014年11月16日,雷?摹⑼趵佟⒄徘俊⒘跄常ㄎ闯赡耆耍?戆复?恚┑鹊缴窖糁醒?嫠#?俅斡肼?撤⑸?逋弧F浼洌?娜肆??啻巫犯稀⑴勾蚵?常??某旨舻睹驮??匙笮氐炔课唬?舐?尘?谰任扌?劳觥4稳眨??不?卦谏窖粝胤直鸾??摹⑼趵佟⒄徘俊⒘跄匙セ瘛8冒讣?谏窖粝赜跋旖洗蟆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公诉案件后,认为该故意伤害案件因校园暴力引发,案件审判具有警示教育典型意义,遂决定庭审以“进校园”的方式进行,让师生“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过程,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达到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效果。庭审中,为了让旁听人员更好的了解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在黄东斌审判长的引导下,节奏适中,秩序规范。庭审结束后,黄东斌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委员一致表示,庭审准备充分、程序清晰、效果良好,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建议合议庭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判的要严判,该从轻的要从轻。黄东斌审判长表示,合议庭一定会认真考虑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据悉,商洛两级法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工作、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审理工作,每年开展庭审进校园、在校园进行模拟开庭、法制讲座进校园等活动3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3000余人,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