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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开展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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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夏文明 图/王锡彬  发布时间:2015-04-30 14:24:16 打印 字号: | |
  为了使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修改行政诉讼法被群众知悉,4月30日上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商州区法院等单位,在商洛市北新街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普及宣传活动。

  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法律依据,对保护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修改重点针对行政诉讼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案登记制、诉讼参加人及其权利义务、案件执行等方面作了重要修改,标志着我国行政诉讼步入新的时代。

  宣传过程中,法官们通过发放行政诉讼法知识问答、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汇编、回答群众询问、讲解新法变化及相关案例等方式,就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宣传和讲解,共提供现场咨询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册。宣传活动还邀请了部分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强化了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在商洛贯彻实施的基础,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法治商洛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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