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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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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向锋  发布时间:2015-02-26 11:54: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陕西省高级法院召开会议,表彰全省法院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商洛中院成为获此殊荣的三个中级法院之一。

  2014年,商洛中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审判执行、机关建设和队伍管理等项工作,全面实现案件质量与效率、队伍素质与形象、司法能力与公信力的新提升,为推动商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征求到的41条意见建议,制定完善10项制度,布置开展12项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已解决案件移送拖沓、进一步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等37个问题,活动效果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充分认同和肯定。二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101件,审执结8174件。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40件,审执结110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5%和17.7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超审限案件。三是切实强化执行工作,131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局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四是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市中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做法被《人民法院报》、《西部法制报》等15家中省媒体报道推广。五是做好安全保卫、涉诉信访化解、信息报送、机要保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学术论文组织、调研报告组织、审判质效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这些工作都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受到省法院通报表彰。六是做好“六五”普法、纪检监察、机要保密、人大建议办理等工作,这些工作受到市委、市人大的表彰肯定。七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市法院都已开通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市中院的官方微博被评为商洛市政务微博影响力奖和最佳传播奖。八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最高法院建立主审法官责任制相关精神,商洛法院在全省率先进行试点,确定主审法官15名。积极探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自今年1月1日起,由商州区法院和洛南县法院集中审理全市一审行政案件。这些改革措施都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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