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清早,寒风刺骨,审监庭全庭干警驱车前往商州监狱,对商州监狱报请的第四批次减刑假释案件中随机抽取6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对符合减刑条件的78件当庭宣判,对减完余刑的16人当庭予以释放。这是减刑假释案件移交审监庭以来当庭宣判人数最多的一次。
12月17日,商州监狱将111件减刑假释案件报请我院裁决,审监庭干警一周来加班加点,认真审核卷宗材料,撰写审理报告,制作征询意见表、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将减刑信息上网公示、委托商州监狱在各监区张贴公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九时三十分,在商州监狱医防监区二楼,合议庭成员、驻监检察、刑罚执行机关、监管民警及5名值庭法警共15人参与了庭审,在两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6名罪犯进行了开庭审理。
休庭后,合议庭经评议对78名罪犯进行了当庭宣判,其中减完余刑释放16人,合议庭成员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教育他们反省自己所犯罪行,真诚悔改,回归社会后要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合议庭对其他服刑人员提出几点要求,希望他们能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改造,认罪悔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闭庭后,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商州监狱干警、驻所检察员对本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中院审监庭雷厉风行,办案效率高。仅用9天时间,审结了78件减刑假释案件并当庭宣判,体现了公开、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