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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召开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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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周世安 刘佩华 图/王锡彬  发布时间:2014-12-18 17:11:13 打印 字号: | |
  • 新闻发布会现场
  • 记者现场提问
  2014年12月18日下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方学民、行政庭庭长周世安、副庭长李军宏和宣教科科长刘佩华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上,周世安庭长公布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学民副院长就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该院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作了介绍说明。西部法制报、西安晚报、华商网、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等媒体记者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方学民副院长和周世安庭长就相关问题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依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开展进行的。商州区人民法院和洛南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此次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法院,从2015年1月1日起,商洛市各县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商州区人民法院和洛南县法院管辖。丹凤、商南、山阳、镇安和柞水等5家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西部法制报、华商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华商网、商洛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王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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