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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首个“国家宪法日” 法制宣传校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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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 蕾  发布时间:2014-12-05 08:20:23 打印 字号: | |
法制课现场
  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山阳法院中村法庭以此为契机,以法治报告的形式将“法律大餐”送进两岭九年制、马鹿九年制、银花中学等校园,得到了学生、教师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在法治报告会中,该庭干警通过对宪法、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讲解,结合具体案例,运用生动风趣的语言,为学生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原因、如何预防及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重要性。对老师来说,通过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可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教学以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对于学生来说,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可以增强法制观念,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健康成长。

  今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已经32年了。习近平总书记讲了,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只要我们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作为法律传播者,宪法思维内化于我们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通过法制报告的宣传,让学生们发挥“法制宣传小喇叭”的作用,在校园里、家庭里、社会上广泛宣传,传递社会正能量。也让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收到实效,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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