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11月27日至28日,镇安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民莲,镇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芳斌及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玉杰主持。
会上宣读了镇安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文件,为此次新任命的30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8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奖励。在任命仪式上,张芳斌院长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欢迎,他希望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服务的“宣传员”,司法为民的“监督员”,沟通群众的“联络员”,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李民莲副主任对全体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他们多关心法院工作,利用自身社会影响力,向广大群众宣传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维护法院形象。二是希望他们多参加陪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克服“工陪矛盾”,避免“陪而不审”现象发生。三是希望他们多监督法院工作,针对陪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司法权威。
培训期间,该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柯善成、民一庭庭长熊贤成、木王法庭庭长杨博分别就陪审员制度建设、人民陪审员如何做好民事案件调解及法律基础知识作了发言和授课。
此次培训时间紧凑、内容丰富,既注重了人民陪审员法律理论素养的提升,又专注课程内容与人民陪审工作联系紧密,针对性、实用性较强,进一步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受到了陪审员们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