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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第三期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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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军宏  发布时间:2014-11-25 11:03:35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商洛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近日,商洛中院发布了2012-2013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报告对全市两年来的行政案件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分析和总结了两年来行政案件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基本特点,深入剖析了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原因,就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中还公布了七个典型案例。

  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俗称“行政审判白皮书”,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编写的。2010年在《行政诉讼法》颁布20周年之际,商洛中院颁布了第一期行政审判“白皮书”,对商洛两级人民法院20年间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各界反响良好。2012年商洛中院发布了商洛法院第二期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2010年至2011年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今年,商洛中院又编写了本期即第三期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司法审查报告显示,近两年来,全市行政案件数量继续呈上升趋势,涉民生案件增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大,新类型案件大量出现,行政机关败诉率仍有所上升,案件大多涉及信访因素,案件协调难度增大,行政案件审理难、判决难、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对行政诉讼重视程度不够;行政机关程序意识不强,存在较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缺乏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无法律依据;行政不作为问题突出;证据意识不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不清,依据不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存在较多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为此,白皮书建议,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强化法制工作部门的建设,切实发挥县区法制办、部门法制科室的作用;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共同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建议行政机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类型行政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解决涉及民生案件、群体性案件、涉信访行政案件的新思路、新方式。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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