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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商洛中院全面公开减刑假释案件审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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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淑成 刘佩华  发布时间:2014-08-05 15:49:25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商洛中院在近期审理的一批减刑假释案件中做到了审判流程全方位、多角度全面公开,此举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公开合议庭成员及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个人信息,做到“庭前公开”。 6月23日,刑罚执行机关商州监狱将提请的223件减刑假释案件材料送达中院审监庭,该庭即在第一时间将所有罪犯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和《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公示表》通过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以及在罪犯服刑场所的公共区域张贴进行了公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公示表》写明了公示期限、中院审监庭通讯地址、承办案件法官办公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等联系方式,公示期限为五日,公示的内容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做到“庭审公开”。7月15日早,商洛中院审监庭在商州监狱大会客厅对商州监狱提请的223件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审理。驻监检察、刑罚执行机关代表、管教干警14人出庭参与庭审。受邀的3名市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商洛电视台派记者全程进行了录播。审理中,执行机关针对每一个减刑假释罪犯,均出示了罪犯计分考核登记表、管教干警证言、随机抽取的与罪犯同监区的知情服刑人员的证言等证据,出庭检察机关逐一发表了检察意见,最后由合议庭评议是否予以认定。

  公开宣判,裁判文书上网,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权,做到“庭后公开”。7月22日,审监庭在商州监狱对该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7月25日,在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将本次减刑假释案件的所有裁定书上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商洛电视台记者跟进报道,对旁听案件的人大代表和受到减刑假释的罪犯进行了庭后采访,在《法治在线》栏目制作了2期专题节目,对本次公开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经过、法律适用、社会意义等进行了全方位宣传报道。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对本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赞扬,一致认为,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和全方位宣传报道案件的审理经过,让群众了解减刑假释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白什么人可以减刑假释,法院是如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直观、公开、公正、透明,受到社会各界点赞!
责任编辑:侯向锋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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