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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行政诉讼首次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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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世安 李军宏  发布时间:2014-07-31 09:03:25 打印 字号: | |
  2014年7月25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冀某等302人诉被告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公告一案。该案被告商洛市国土资源局的法定代表人牛勇准时出庭坐在了被告席上,他也成为商洛行政审判20余年来,第一个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

  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出庭,直面行政相对人,能有效缓解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不满和告官不见官的怨气有利于促成行政争议的协调解决,有利于改进工作,规范执法。目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全国绝对多数地方已经作为一种法定义务予以落实。在我市行政诉讼中,通常做法是委托律师或者一般工作人员出庭。这次在商洛中院开庭审理的这起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案件,被告商洛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局长牛勇不仅亲自出庭,而且要求其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土地执法人员20余人到庭参加旁听。在法庭辩论阶段,牛勇局长谈到:“我作为国土资源局的局长亲自出庭,既是法律义务,也是职责所在,我亲自出庭应诉,是对法律、对法庭的尊重,也是对原告的尊重和理解,同时还能够进一步了解我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利于改进工作,提升土地行政执法水平”。牛勇局长还表示庭审结束后,国土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强与商州区西街村民的沟通和联系,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疑惑,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商洛发展稳定大局。

  该案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展现了新形势下商洛市行政机关重视法制,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于推动全市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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