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16日, 省法院第三联合检查组杜宏副总队长等一行四人,来商洛检查指导公务用枪安全和兼职法警清理工作,检查组在商洛中院召开座谈会,各基层院分管院长、法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杜宏副总队长在会上传达了最高法和省法院有关要求,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建中同志参加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传达了最高法关于《全国法院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省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兼职司法警察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和清理兼职法警进行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转段工作。杜宏副总队长代表省高院第三检查组传达了召开了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和任务,并就检查的情况作了简要介绍。他指出,昆明“3•01”暴恐事件发生后,为加强安保工作,部分法院决定司法警察佩戴枪支执行勤务,为确保公务用枪安全使用,在全省法院实施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是十分有必要的,务必严格落实公务用枪保管制度、务必落实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责任,并就各基层法院公务用枪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落实登记。同时,就清理兼职法警工作逐人逐项进行核查登记,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签名确认,由主管院长、大队长做出承诺,保证司法警察归队管理,为进一步从优待警,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警务保障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随后,商洛中院张晓勇支队长就严格执行《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和加强一系列安全工作进行发言。他强调刑事案件值庭,必须使用配备标准规范化的囚车、警务指挥车、武器和警戒具,分别设立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和处置突发事件分组,提前制定“警务保障实施方案”,提前到岗到位,发现有妨碍审判活动的迹象,按照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时进行处置,有效保障庭审活动。
郭建中副院长对于检查组的肯定和基层法院多年的协助配合表示感谢,指出我市高度重视全市人民法院公务用枪上缴、报废、保留工作及管理、使用制度、责任的落实和兼职司法警察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规定执行,我市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支队和大队的相互联系和经验交流学习,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在警力建设、装备保障等方面,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期间,杜宏副总队长一行还深入山阳县法院、商州区法院和丹凤县法院对两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