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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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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佩华  发布时间:2014-03-07 11:24:42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成员,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任江海、市总工会组宣部部长杨开泰到市中院检查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会主任、副院长方学民代表市中院向督导组汇报了该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开展情况。群众路线活动开展以来,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扎实部署,积极行动。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市委安排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市中院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部署动员大会;二是用理论武装全体法官干警。开展了“四个一活动”。集中一个周进行集体学习,开展“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的两学一读主题读书活动;三是领导带头学习示范。张晓建院长将代表党组开展一次书记讲党课活动;四是学习警示教育充分结合。组织全体干警在到商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五是大力宣传营造教育实践氛围。宣教科就群众路线活动在内网上开设了专栏,做了四期活动简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六是积极准备循序渐进搞好活动。市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征求意见表,安排县级领导干部到各包抓的基层法院走访,为下一步的征求意见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同时,市中院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活动。民一庭等庭室,深入到基层、案发地开庭审理案件,扎实落实群众路线;女法官协会,利用“三八”节走近群众宣传法律,践行司法为民。

  督导组听取了工作汇报,检查了我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会议记录、县级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同时随机抽查了五名法官干警的学习笔记,对我院征求意见箱的设立、公车接送领导上下班等情况进行了了解。

  督导组认为,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重视,开展扎实。督导组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市中院要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尤其是工作纪律,坚决不允许迟到早退现象发生;要切实做好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与工作两不误;要继续抓好教育学习,在3月21日前要把听取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做好。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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