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7日,已是农历腊月二十七,地处秦岭山区的商洛市天寒地冻,街道上车水马龙,呈现出一派忙碌的办年景象。商洛中院审判监督庭的法官们却迎着寒风赶往陕西省商州监狱,赶在春节之前开庭宣判执行机关提请的158件减刑假释案件。
1月17日商州监狱刚刚将呈报审批的158件减刑假释材料送达中院,审监庭便在第一时间将所有案件信息委托执行机关在各监区进行公示。对服刑人员普遍关心的罚金问题,审监庭通过培训各监区管教干部,使他们对省法院新修订实施的《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加深理解,并通过他们向服刑人员宣传、教育,使服刑人员懂得了积极交纳罚金,退回赃款,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挽回给国家、社会、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是一种悔罪表现。由于工作细致,宣传到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服刑人员家属自觉配合法院工作,积极缴纳罚金,审监庭法官加班加点研究案件,仅仅10天之内便审结该批158件减刑假释案件。
2014年1月27日,商洛中院审判监督庭在春节之前开庭宣判执行机关提请的158件减刑假释案件。商洛中院审监庭这种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各监区干警的一致赞扬,审监庭加班加点,仅用10天审结158件减刑假释案件,并在数九寒天赶在春节之前开庭宣判,极大的增强了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使服刑人员明白,只有好好改造,才能获得减刑,早日回家与亲人团聚。被裁定减刑的138名服刑人员对审监庭法官这种人性化执法也纷纷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