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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张福秦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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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佩华 侯向锋  发布时间:2014-01-21 16:30: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结果,陕西省有六名同志受到表彰,商洛中院司法行政装备室主任张福秦同志榜上有名,为商洛法院系统增添了一份沉甸甸的荣誉。

  张福秦,男,中共党员,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四级高级法官,现任商洛中院司法行政装备室主任,曾任该院政治部宣教科科长。在工作中,他始终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工作得到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多项荣誉。曾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先进个人、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一次,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其荣誉天平奖章。

  在他担任宣教科长期间,在司法宣传工作中,他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塑造法院、法官良好司法形象,紧扣舆情热点,做好敏感案件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在典型推广工作中,经过积极的策划推广,商洛法院的荣誉取得新突破。2010年,商南县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11年6月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1年7月,山阳县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强化管理,心系基层,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培训工作,该院被省法院评为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4月,他被调整到司法行政装备室主持工作,他始终紧紧把握三点:学习,实践,调研。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与宣教工作相比,尽管跨界较大,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要讲实干,求实效;管好家,理好财。他把职业当追求,把工作当事业。在他的内心深处,始终坚信机遇总是青睐有备而来的人,多干好事,多办实事,把实事办好。他弹掉浮华,扔掉包袱,脚踏实地,举重若轻。着力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努力建设节约型人民法院。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中,率先垂范,强逼硬推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准确把握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的契合点,为法院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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