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晓建亲自担任审判长,在洛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商洛市人民检察院院长孟庆忠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数十名群众旁听,部分法检两院干警观摩庭审过程。
2012年2月20日,洛南县古城镇草店村村民贺江鹏在其家中,残忍杀害同村两名妇女。该案件发生后,在商洛市范围内引起了巨大反响,张晓建院长决定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挤出时间提前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多次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拟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庭调查阶段,张晓建审判长针对案件诱因、被告人犯意产生时间等问题,适时对被告人进行补充发问,使得案件事实更加清晰明了;在法庭辩论阶段,张晓建审判长注重引导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据以定罪量刑的情节得到明确。法庭调解阶段,张晓建审判长宣布休庭,针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亲属被害产生抵触情绪,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并且多角度分析案情,权衡利弊,缓解被害人亲属仇恨心理,提高民事调解基础。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案件事实得到查明,控辩双方亦发表了各自观点,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精力集中、配合默契,法庭秩序规范良好、张弛有度,展现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业务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张晓建院长在庭审结束后说,法院院长带头办案,能够为广大法官干警树立榜样,激发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能够缩短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加了人民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审判“五进”活动和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全市法院院长、庭长,每人至少选择1-3件典型案件,担任审判长,深入案发地进行调查、开庭,方便群众诉讼,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