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借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的东风,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省法院阎庆文院长的讲话精神,结合商洛信息化工作实际,把信息化应用引向深入。
一是强化应用。将信息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领导做起,从审委会委员做起,从部门负责人做起,把信息化应用工作抓紧抓实。10月10日,商洛中院审委会讨论3起案件,首次采用电脑查看电子版案件审理报告,不再给每个委员印发纸质的审理报告。
二是优化配置。克服经费困难,采取非比寻常的工作思路,加强同政府采购部门的沟通协调,高配网上办公、办案服务器,添置新电脑、扫描仪等。
三是保障安全。加强防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更换防火墙设备,做好内外网的隔离,做好预警、备份、防侵入措施,建设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四是纳入考核。加强交流,督促检查信息化应用工作。商洛中院将信息化应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对各县(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每半月通报制度,加强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的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全力推进商洛法院信息化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