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减刑假释工作移交座谈会。会议由院长张晓建主持,副院长郭建中、宋涛出席了会议,刑二庭、审监庭全体干警参与座谈。会议主要就关于减刑假释工作由刑二庭移交到审监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
会上,刑二庭同志就多年来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切身体会和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介绍。郭建中副院长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指出,应坚持“严格执法、尊重、配合”三个原则,并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慎重对待财产刑、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情况,使得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能够真正实现立法的目的,有利于刑罚的执行、有利于监狱的管理、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社会管理的创新。宋涛副院长也表示,减刑假释工作移交审监庭,对审监庭同志及其本人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学习,尽快掌握减刑假释方面的法律规定,更好更快的适应新工作的需要。
最后,张晓建院长对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特别是要对刑法修正案(八)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学习,为做好减刑假释案件工作的奠定重要基础。二是要认真细致。减刑假释案件有工作量大、内容繁杂的特点,法官干警要有责任心,认真做好证据核对、裁判文书校对工作,避免错误的发生。三是要搞好配合。在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中要遵守法律、尊重司法局、监狱等各方主体提出的减刑假释意见,审理好相关案件。四是要廉洁自律。法官干警要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杜绝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确保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