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至28日,省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调研员、信息技术科科长孙煜、调研员叶子扬与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等级保护队副队长吕西平一行对商洛中院、商州区法院、镇安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进行了检查调研。
调研期间,孙煜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安厅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陕西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介绍了全省信息等保定级备案工作情况。叶子扬就信息安全等级备案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部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要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落实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建设管理制度、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等,要有灾难应急预案;三是要开展安全技术措施建设,落实相应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吕西平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等级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定级、备案、测评、建设整改、检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进行了讲解。
在省法院、省公安厅的协调下,商洛市公安局于5月27日落实了商洛中院信息登记保护备案,商洛中院已上报的备案材料完成了备案工作。7个基层法院此项工作正在加紧落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