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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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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治才 侯向锋  发布时间:2013-04-19 08:24:39 打印 字号: | |
  2012年以来,商洛中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该院继获得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之后,近日,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党组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建同志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担任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谋划部署涉诉信访工作;定期听取汇报,解决疑难问题;亲自督办案件,率领副院长及信访工作人员巡回七县(区)法院逐案听取汇报,共商化解方案。党组其他成员对涉诉信访工作也高度重视,每人包抓一个县(区)法院,积极走访县(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救助资金、帮助解决涉诉信访人员的低保甚至子女的上学、就业问题,动员基层组织和上访人亲属、朋友做上访人思想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一大批困扰法院多年的骨头案和难缠案先后得到了化解。

  强化责任措施,加大督办力度。一是狠抓领导包案制度。2012年,市中院党组成员共包抓30案,化解27案,息诉罢访率90%,息诉罢访率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二是坚定期通报制度。市中院每半月通报一次涉诉案件化解进度,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工作没有起色的法院,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一把手”院长要向中院党组作出说明。三是将信访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对年终完不成化解任务的,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市中院成立督察组深入每个基层法院逐案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方案, 2012年,督察组巡回七县(区)法院督查督办案件21次,协助化解案件18件。

  着眼制度建设,规范信访管理。市中院着眼未来,改变以往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思路,突出加强制度建设,把涉诉信访工作纳入经常性、规范有序的工作轨道。院党组经过认真分析,先后研究制定了《党组成员包案化解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回访制度》、《重信重访接待处理制度》、《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了信访管理工作,落实信访责任,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运转顺畅,逐步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坚持标本兼治,重视源头治理。抓源头治理是化解信访积案的治本之策。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增强法官责任心;不断加强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正是由于下功夫抓源头治理,才很少产生新的信访案件,过去的积案也逐年减少,初步实现了涉诉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苏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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