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本次会议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升年”活动,构筑符合人民法院工作规律的惩防体系,纠正和解决当前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会议由省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赵生有主持,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梁继业宣读了《全省法院开展公务车辆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意见》和《陕西省法院系统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省高院副院长曹建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会了会议。
省高院曹建国副院长在讲话强调,当前全省法院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公车私用、领导私自驾车、驾驶员醉酒驾车及违章开车、开公务警车到消费娱乐场所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要深刻反思,要正视问题、反思问题,最终解决问题。他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系统要把握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一要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把握重点,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把握好登记自查环节,把握好审查核实环节,把握好整改提高环节,各级法院要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明确具体责任人及解决时限,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要明确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加强工作指导,构建长效机制。落实责任追究。
会后,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冀伟平对全市法院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全市法院系统要认真按照省院安排,扎实做好法院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要成立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印发各相关部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二是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该配备的车辆按规定配备,不该配备的车辆坚决不配。节假日要封存车辆,钥匙上交。当天在本市,车辆必须返回,如不返回,说明原因,批准人、手续齐备。三是明确各庭室负责人是公务用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主管院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市各级法院系统要严格执行警车派车制度,领导干部不准驾驶公车私用。四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基层单位的公务用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