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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在丹凤举办诉前调解人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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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向锋 王建民  发布时间:2012-11-13 14:13:53 打印 字号: | |
  • 方学民副院长授课
  • 培训班现场
  11月13日,商洛中院和丹凤法院在丹凤县联合举办社区(村)诉前调解人员培训班,该县34个村、社区的村支书、 调委会主任、调解员计45人参加培训。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学民等同志为与会人员授课,审委会专职委员、政治部副主任王周全,和丹凤县法院部分院领导出席开班仪式。

  方学民副院长从诉前调解的概念、内涵、性质、分类、意义,调解的原则和《人民调解法》的内容等方面,结合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阐释,并希望基层调解人员配合支持法院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商洛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尤永刚结合其多年来从事民事审判调解工作的经验,讲述了调解的技巧、方法和注意事项。

  此次培训班是商洛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并扎实落实,省法院关于举办社区(村)诉前调解人员培训班文件精神,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这次培训,对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础调解组织在提高群众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商洛两级法院将陆续举办诉前调解人员培训班。
责任编辑:苏 霞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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