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商洛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一行90余人,到洛南法院观摩少年法庭,实地参观了青少年维权法律服务台,就青少年维权和犯罪预防等工作进行了观摩指导。
洛南法院院长陈彩喜向专项组一行详细介绍少年法庭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缓刑档案、圆桌审理等情况,市人大副主任李淑娥、市综治办主任张建军、团市委书记、专项组组长崔华锋等市、县领导在观摩中不时询问少年法庭审理案件的相关情况,充分肯定了洛南法院少年法庭近年来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洛南法院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懈努力,为洛南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洛南法院于2006年成立“少年法庭”,选择3名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审判人员,组成较为固定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今年又实行圆桌审判,围绕庭前、庭中和庭后三个环节,有序推行“全程式帮教”模式,坚持做到庭前“三见面”(与未成年被告人见面、与法定代理人见面、与学校或社区见面),庭审“三结合”(公诉人帮教与庭审相结合、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帮教与庭审相结合、审判人员帮教与庭审相结合),庭后“三延伸”( 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延伸、缓刑犯考验期帮教延伸、实刑犯探视帮教延伸),促使未成年犯改过自新。
洛南法院少年法庭在圆满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逐步建立起了“社区、学校(单位)、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犯帮教平台,实施未成年犯“七项帮教措施”,有效遏制和减少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去年以来,共对20名未成年罪犯实施帮教,促使未成年犯认罪伏法、改过自新,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发生。该院还积极开展“法制校园”活动,牢牢抓住学校教育这一中心环节,大力开展法制校园活动。举行专题法制讲座,开展模拟法庭,提高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同时还在立案大厅设立了“青少年维权法律服务台”,建立青少年维权法律服务登记册,为青少年维权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