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法院系统又向西藏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及其基层人民法院援助资金17万元。至此,商洛法院系统已向阿里地区法院援助资金累计34万元人民币,标志着商洛法院系统援藏工作正稳步向前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9日颁布了《关于对口支援西藏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援藏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商洛法院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人才智力援助为龙头,以项目援助为支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援藏工作安排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明传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对口援藏工作。商洛法院系统分三年对西藏阿里地区法院进行援助,2011年市中院及7县区法院均已完成援藏工作。今年是全市法院援藏的第二年,商洛法院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积极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对口援藏工作:
提高认识,领导督办。支援西藏是党中央的重要战略决策,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援藏工作,对于推动西藏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商洛中院接到援藏通知后,充分认识到援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成立援藏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晓建院长牵头、郭建中副院长负责,司法行政装备室具体实施。同时,督促基层法院限期做好资金筹措、汇出等工作。
克服困难,尽力而为。商洛位于秦岭南麓,与鄂豫两省交界,受地理环境影响,商洛下辖7个县(区)均为国家级贫困县,尽管面临自身资金短缺、装备匮乏等问题,但是在困难面前不懈怠、不退却。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援藏资金分配方案,2012年,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援助资金标准为10万元,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等7县(区)法院分别执行三类经费保障法院援助资金标准为1万元,均已全额到位。
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商洛法院作为阿里地区法院的兄弟法院,兄弟情谊,一往情深。藏区法院工作的发展,是西藏法院科学发展、维护藏区法制权威的基础工程。商洛法院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分解援助任务,落实援助责任,努力做好来年援藏工作,为西藏法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