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方案有八个大项三十三项任务,市中级法院涉及十一项任务。为确保全面落实任务,市中院制定了方案,将任务分解到部门,确定主抓领导,并提出具体要求。
涉及市中级法院的十一项任务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构建新型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健全完善打击治理特殊人群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加快推进法治商洛建设。都与法院工作息息相关
市中院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责任,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协调解决社会管理重要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紧密配合。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三是要积极作为。要在配合责任部门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工作创新推进年”、“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把执法办案与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作为,延伸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四是要强化督查。市中院将把落实社会管理创新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年底一并考核。对落实不力、成效不大,将追究相关法院和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