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1年,陕西省商洛市两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将调解撤诉率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将调解撤诉率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把握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区别类型,分别对待,因案而异,准确掌握调解主导环节。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受理一审、二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79件,全部审结。结案方式中,调解267件,调解率为55.74%。其中基层法院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89.4%。
注重总结调解技巧。依托大调解机制,结合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和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的意见,充分调动、发挥单位、社区、辩护人、代理人、亲友等方方面面的作用,形成调解合力。明示既得利益与期待利益。利用宣泄原理,促使当事人冷静、理智接受调解。
重视赔偿兑现落实。调解一旦达成赔偿协议,一般以当庭兑现落实为主,分批分期支付为辅,通过附带民事调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受理刑事附带民事申请执行案件378件,执结375件执结,执结标的额854.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