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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制定“十要十不要”守则规范干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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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纪检组 图/苏 霞  发布时间:2012-03-01 10:09:47 打印 字号: | |
廉政桌面
  为了贯彻落实“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方针,始终保持法院队伍的纯洁性,结合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经2012年2月29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商洛法院干警“十要十不要”守则》,即日下发全市法院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一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熟记于心;二要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上荧屏、上桌面、上墙体;三要作为行为规范,时刻对照检查,自觉做到自警、自省,令行禁止;四要作为审务督查内容,加大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廉政责任制考核。
责任编辑:苏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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