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副院长郭建中参加会议并讲话。他说,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关爱青少年活动,注重“假释帮教”、未成年人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立足自身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山阳县法院被表彰为陕西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在今后工作中,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认识明确,认真学习。要充分认识青少年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对青少年教育问题作为大事来看,进一步增强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到常抓不懈。二是要认真实施,取得实效。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意见,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纳入到目标考核中,保证相关的法律政策落实到审判实践中,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新机制,通过深入社区学校调查,宣讲法律知识,与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建立良性互动等方法,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探索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新方法、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