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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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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福秦 王妍  发布时间:2011-12-21 16:00:58 打印 字号: | |

商洛中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针对问题,注重实效。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是继“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之后,法院系统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共同科目”。同时也是提升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商洛中院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充实完善图书室资料。截止12月,藏书达6000余册。

统筹协调,科学组织。在执法办案任务繁重,结案压力大的情形下,把再学习再教育同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搞好“群众观点大讨论”后续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再学习再教育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审判工作以开展再学习再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注重解决审判工作的实际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建议,防止空洞说教和形式主义,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上。

突出重点,领导带头。该院在对象上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内容上突出审判理念这个重点。张晓建院长以《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为题向法官干警作了辅导报告。他认为,实现公平正义,法官要有不偏不倚的公正之心,爱岗敬业、强烈的责任心,不断学习进步的司法能力,高超的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审判智慧,深厚的群众感情,清正廉洁的公正形象。同时,不断强化坚持“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人民法院审判理念。

针对问题,注重实效。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审判管理、案件评查等工作,该院认真分析梳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司法理念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开展裁判文书评比、通报违法案件、析案明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巡回全市法院上廉政教育课,运用具体案例,增强再学习再教育的现实感和实效性。

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教育活动中好做法、先进经验和成效,引导广大法官干警积极参与活动。邀请西部法制报、商洛电视台的记者走基层,对丹凤法院龙驹法庭、商南法院东岗法庭、镇安法院云镇法庭等10个法庭,创新社会管理与司法公正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挖掘、推广、宣传。

 

责任编辑:刘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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