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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中院召开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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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郭 芳 图/苏 霞  发布时间:2011-11-17 16:01:36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商洛中院执行一庭庭长何衍举主持会议、执行局局长陈浩明通报反规避专项活动执行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开展,扩大社会影响,1117上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商洛电视台、商洛日报、三秦都市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在市中院视频会议室,召开了商洛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市中院执行局陈浩明局长通报了全市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公布了一批不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老赖”的名单,希望通过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迫使他们履行义务。

去年12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决定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目的是依法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这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是执行工作服务“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破解执行难的必然要求。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我市两级法院结合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活动紧密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解决执行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落实执行威慑措施,对“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强有力的打击,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止10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在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共拘留24人,媒体曝光38人,限制财产过户32人,限制高消费12人,查封财产58次,扣划、扣押被执行人财产129次,拍卖12次,搜查14次,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6次。通过以上强制措施,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各项指标得到了大幅提升,今年1-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16件,已执结859件,执结率93.78%,案件实际到位率91.38%,标的实际到位率84.17%。在通报中,陈浩明局长还详细地介绍了市中院制定的十项反规避执行措施,包括责令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国出境等。

会议同时,还依法公开曝光了田宝勋等十六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希望引起社会各届的广泛重视和参与,让全社会共同来敦促“老赖”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最后,陈浩明局长代表市中院向到会的各位记者提出诚恳的要求,希望媒体界对法院的执行活动给予更多的关注、支持和宣传,以营造出全社会支持法院治理规避执行行为的良好氛围,使本次活动不仅起到对“老赖”的严厉警告和惩戒作用,同时也起到对广大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将反规避专项活动引向深入。

 

 

责任编辑:苏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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