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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心听取意见 悉心进行整改
商洛中院召开省法院对商洛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意见通报电视电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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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张春妮 图/苏 霞  发布时间:2011-11-17 09:26:44 打印 字号: | |
  • 商洛中院张晓建院长主持会议
  • 省法院评查组副组长孙欣进行通报反馈
  • 省法院审管办任平主任做重要讲话
  • 会议现场

1116,省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任平、省法院案件评查组第三组副组长孙欣一行来到商洛中院,召开了省法院对商洛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意见通报电视电话会。会上,孙欣副组长对2011年参加案件评查的商洛中院和丹凤、商南、山阳、柞水等县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反馈。省法院审管办任平主任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商洛市法院在这次的案件评查中在全省排名靠前,案件质量总体情况良好,各项评查指标走势良好,良好成绩值得肯定,同时也指出了评查中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等案件重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并就如何整改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商洛中院院长张晓建在听取了反馈意见后,进行了表态发言,他指出,省案件评查组的反馈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到位,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法院都要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促进案件质量持续提高。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质量意识。此次案件评查的结果既是对工作成绩的肯定,也及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市法院都要通过此次活动充分认识到案件质量的重要性,摒弃不以为然、无所谓的态度,强化责任意识、精品意识、质量意识。二是要认真学习反馈意见,对照检查问题。面对评查结果,要端正态度,在珍惜成果的同时充分发挥反馈意见的警示、指导、帮助、促进作用,组织人员进行进行研究分析,不敷衍、不走过场,逐条逐人进行对照检查,研究整改措施。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整改。全市法院尤其是在评查中成绩落后的法院都要以学习反馈意见为契机,提高警惕,将案件评查绩效与年终考核相挂钩,落实责任到个人,认真执行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四是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高监督效能。全市法院都要更加重视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促使其善于管理、敢于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业务庭室也要克服抵触情绪,尊重、理解、支持审判管理工作,虚心接受监督管理,共同努力促进全市法院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苏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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