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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建院长出席商洛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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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洛中院 曹建斌  发布时间:2011-08-25 10:10:07 打印 字号: | |

823-24日,商洛中院院长张晓建院长参加了市二届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在会上,听取了人大法工委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商洛两级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采取庭前调查、庭中帮教、判后寄语、回访帮教的办法,最大限度适用从轻、从宽政策,尽可能判决免处各缓刑,使其回归社会;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案件时,严格掌握“对未成年人成长有利”的原则,依法明确未成年人的扶养权归属,对未成年人的扶养费、教育费一次判决到位。对商洛两级法院贯彻实施“两法”及陕西省政府制定的“两办法”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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